【扮病索償】涉伙患癌病人騙保險賠償約2700萬 前保險代理等共3人認罪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2/28 18:22

最後更新: 2024/02/29 09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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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保險代理等共3人涉伙患癌病人騙保險賠償,今於高院承認串謀詐騙等共9罪候判。資料圖片

前保險代理涉伙同患癌病人假扮保單持有人應診,獲得醫療報告後向保險公司索償,3年間成功就共10份保單獲償共逾2,698萬元,其中前代理獲償逾1,100萬元。涉案3人今(28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等共9罪,押後至本周五(3月1日)判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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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王家強(45歲),案發時為友邦保險(國際)有限公司保險代理;羅俊傑(45歲),散工司機及梁偉鍵(42歲),裝修工人,王與羅為表兄關係。3人同承認2項串謀詐騙罪,首被告另承認4項串謀詐騙及3項偽造罪。

案發於2017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15日期間,其中2項串謀詐騙罪指,3人與謝偉業和1名叫「Joe Sir」的人士,一同串謀詐騙友邦保險,不誠實地訛稱羅作為受保人,被診斷患上濾泡性淋巴癌,誘使友邦保險批准兩份危疾及醫療費用索償申請,並向羅作出賠償。
 
另外4項串謀詐騙罪名及3項偽造罪則指,王與廖薛腱、1名叫「漫姐」的人士、申超松、廖小清及2名保單持有人孫艷和廖小伊,一同串謀詐騙友邦保險,訛稱王本人患上下咽鱗狀細胞癌、孫艷患上乳癌及廖小伊患上胃腺癌和左卵巢腺癌,從而誘使友邦保險批准共8份保單危疾索償申請及作出賠償;王另涉偽造3份虛假病假紙,意圖由廖小清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他人接受為真文書。

首被告求情指曾向控方提供資料,令部份涉案人入罪,望獲較大幅度減刑。次被告求情指於首被告指示下簽文件,雖然知悉計劃,但並不知道詳情,另指患病母親將於下周動手術,望獲保釋與家人商議。第三被告求情則指,因患癌而希望爭取時間與女兒相聚,加上沒有足夠金錢醫病才犯案。法官聽取求情後,押後至本周五(3月1日)判刑,次被告准保釋,其餘兩人還押候判。

案發時,首被告為友邦保險6份包括人壽及危疾保單受保人,首被告與其他人安排患下咽鱗狀細胞癌患者假扮自己求診,「真病人」以首被告身分獲診斷患癌後,首被告呈交報告索償,成功獲償共逾1,127萬元。

首被告申索成功後,與中間人分別安排患濾泡性淋巴癌的第3被告,以次被告身份到6間醫療中心求診共37次,經證實患癌後,就危疾及醫療費用,分別獲批逾883萬及98.7萬元賠償。

另外,乳癌患者被安排假扮女受保人孫艷,孫以相同手法成功索償逾588萬元。患胃癌的申超松則被安排假扮受保人廖小伊,首次申索被拒後,再由患左卵巢腺癌的廖小清頂上,最終獲批賠償,3名被告分別獲分部份賠償;首被告另涉替廖小清偽造虛假病假證明書。

3名被告分別於2020年12月15日及2021年9月15日被捕,廉署調查發現,以上保單受保人均沒有親自應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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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